
今年九月才回工作崗位。十一月底休了兩星期去海島玩,十二月上了兩個星期班,然後腸胃炎病假,莫名其妙又連上月底的聖誕一週假,呃,然後我居然敢斗膽跟老闆說一月份要休假回台灣。
兩年沒回家了,很想回去看看。身份證被取消了,得回去重新登記。還有長輩身體不適等等阿里不達理由。總而言之,想回去走走。呼吸一下海島濕潤的空氣,見見熟悉和慢慢不熟悉的人事物;當然還有,帶小孩回家收紅包斂財是也。
老闆很體諒的說沒關係,反正拿的是我自己的年假。不過我覺得這種請假法,如果回頭被資遣應該也是正常的吧。。。(如果我是老闆我就先開除這種員工。。)
不過我很開心,真的很開心;今天收到機票,辦好小朋友護照,除了要丟下老公有點捨不得之外,我隨時可以跳上飛機飛回台灣!
我這個年紀的異鄉遊子應心有戚戚,心上牽掛的家人朋友是我們的第一位;事業成功也罷,被資遣回家吃自己也罷,人生苦短,開心過比較重要。所以即使飛機票爆貴,轉機噴血長,還是很開心:我。要。回。家。囉。

1 comment:
小法還真愛笑呢~
很期待兩兄弟摔角...^_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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